
熱門推薦案件結論?
2020 年 12 月 21 日,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鴻瑞 嘉苑小區居民🐅李某私自改⛱️ 裝電表并利用銅線短接的方式竊電。經查,李某對其竊電的違法事實供認不 諱,公安機關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💜國治安管理處罰 法》第49條,決定對其以盜竊行政拘留10日,自2020 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結束。此外,李某還需補交所竊電費,及其所竊電費🌈的3倍處罰。
案件緣起
案例解析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 第 49 條規定:“盜竊、詐 騙、哄搶、搶奪、敲詐勒 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财物的,處🔞理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 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重的,處10日🌐以上15日以下拘留 ,可以并處🧑🏾🤝🧑🏼1000元以下罰款”,公安 機關對李某作出行政拘 留10日的🙇♀️處罰決定。 經現場核算,李某共竊電 1285.37 千👉瓦時, 總竊電費用為 655.7 元。依🚶據《電力法》第71 條:“盜竊電能的,由電♍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📧違 法行為,追繳電費并處 應交電費 5 倍以下的罰款”,李某還需補交竊電費用及相應的3倍處罰。 甘肅縱橫律師事務所的趙律師分析說,“打擊竊電規範供用電秩序不僅是維護國有資産💋不流失,同時對維護社會公平公正, 保證群衆生命财産安全也有重要意義。”?
重要提示
竊電本身屬于違法行為。而竊電過程中,竊電人員✔️的自身💜安全💛也得不到保障,私拉亂接線路還極易發生♍漏電、火災✌️等事故, 對周圍群衆的生命财産安全構成嚴重威 脅。但在利益誘惑下,加之相關平台發布的相👅關信息被有心之人另作他用,導緻竊電行為屢禁不止。 供電公司必須進一步加強人員專業培訓,深化信🌐息化用檢管理👣新模式,完善警電聯動長效機制,形成一套風險用戶檔案預警機制,實現違竊失信用戶常态化監管,切實維護安全依法💛用電的良好社會秩序。
信息來源:中國電力報 2025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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